朝阳区红十字事业2010-2014年发展规划(草案)(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北京市红十字事业2009-2013年发展规划(草案)》及中央、北京市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红十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0-2014年,是我国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朝阳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当转变发展方式示范区、建设世界城市实验区、推进城乡一体先行区和促进社会和谐模范区(以下简称“新四区”)的重要阶段。朝阳区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红十字会工作,全面学习贯彻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北京市红十字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按照“国际组织、政府助手、公益机构”的角色定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宣传传播为先导,以募捐救助为龙头,以应急教育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红十字人道公益组织的发展模式,推进朝区红十字事业的全面发展,为促进我区保障民生,文明城区、促进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0-2014年,朝阳区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一)坚持人道公益原则。将红十字人道公益宗旨与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有机结合起来,找准红十字事业在促进民生保障、城区文明、社会和谐方面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各项人道公益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人道主义助手作用。(二)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围绕朝阳区“新四区”对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坚持解放思想、统筹兼顾、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朝阳特色的红十字事业发展体系,不断优化红十字组织发展模式,努力实现朝阳区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坚持社会动员原则。大力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引领公益潮流、凝聚人道力量、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公众投身人道公益事业,切实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动员社会、服务公众的作用。(四)坚持组织建设原则。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努力建设运行良好的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全面实施能力建设工程和人才发展战略,不断提高红十字专兼职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将朝阳区红十字会打造成为政府充分信任、会员积极参与、群众普遍满意、具有广泛影响的红十字公益组织。二、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2010-2014年,朝阳城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目标是:(一)建立应急救护教育工作体系。五年内,本区居民接受红十字应急培训的人数达到户籍人口总数的20%,取证人数达到户籍人口总数的1/20;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5-6个;组建区级专业应急辅助队1支,各街乡红十字会都有一支红十字应急辅助队,建立社会动员、组织管理、培训演练和褒扬奖励有机统一的应急建设体系。(二)建立保障有力的红十字赈济救助体系。五年内,巩固“博爱在京城、博爱在朝阳”募捐项目,形成少儿大病救助、应急储备金、公益人物救助等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具有社会影响力红十字赈济救助品牌;开拓和完善企业冠名救助金项目,打造红十字公益圈,形成长效、稳定的救助实力保障体系。(三)建立科学有序的组织体系。五年内,基本形成“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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