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胥家镇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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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江堰市胥家镇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经济建设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突发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都江堰市胥家镇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特大安全事故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的通知》(川府发[1991]69号)规定;铁路、公路、水运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民航客机发生机毁人亡的事故;一次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职工或居民60人及其以上急性中毒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重大影响的事故。第三条按照行业和事故分类规定、结合实际,本预案突出交通安全、集镇群众聚集场所及集镇火灾,民用爆炸品、非煤矿企业、建筑等方面为重点的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都江堰市胥家镇人民政府成立都江堰市胥家镇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后勤2保障和5个专业救援救护组。其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本镇行政区域内突发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总指挥,监督镇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二)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都江堰市胥家镇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镇政府相关部门、社会救援力量等协调工作、督促镇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本预案的具体落实,下达领导小组指令,负责信息的传递、上报。(三)交通、集镇群众聚集场所、集镇火灾、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组组长:徐守强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组长:谢森林蒲阳中心派出所副所长成员:吴佳珩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杨超镇综治办主任林依平胥家供电所所长孙强胥家卫生院院长主要职责:负责交通、群众聚集场所、集镇火灾、民用爆炸品突发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保障抢救所需车辆和救援器材以及救护队伍,迅速准确地实施公路、群众聚集场所、火灾、民用爆炸品等主管部门拟制的救援方案,保护好现场,迅速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3(四)非煤矿企业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组组长:杨富荣党委委员、副镇长副组长:贾正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成员:马许胤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杨超镇综治办主任林依平胥家供电所所长孙强胥家卫生院院长主要职责:负责非煤矿企业事故救援工作,按照市级主管部门拟制的作战方案,落实救援所需车辆和器材、人员,保证迅速到位,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五)学校(包括幼儿园)及娱乐场所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组组长:魏丽娟党委委员、副镇长成员:吴佳珩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岳卫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孟丹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林依平胥家供电所所长孙强胥家卫生院院长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包括幼儿园)及娱乐场所,突发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按照市级相关部门拟制的救援方案,落实救援所需人员及车辆、器材等物资、确保迅速到位,保护好现场,迅速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六)农电、农机及水利安全事故救援援救护组组长:李志学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4副组长:罗建容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成员:王英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雷廷清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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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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