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近日,市食安办下发了《枣阳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枣食安办文[2012]3号,文件附后),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重点是划线内容),落实采购、验收、登记、督查等工作责任,并加强痕迹管理,确保在市级监督检查中不出问题。请各相关学校将此通知及时转到所属幼儿园。太平镇中心学校2012年3月9日枣食安办文〔2012〕2号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11]44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市民餐饮服务环节饮食安全,现将《枣阳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主题词:餐饮服务鲜肉和肉制品整顿治理实施方案通知枣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1月13日印发枣阳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集中排查和整治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影响肉类安全的问题隐患,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整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全面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工作任务(一)强化采购管理,严防非法流入。各镇(办、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并建立采购记录台账。采购记录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各镇(办、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部署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抽检的范围和频次,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对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三)强化宣传教育,重视举报投诉。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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