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导处、班主任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3)组建师生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1、学校确定将教室、食堂、图书馆、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校长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4、教导处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在启动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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