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关于加强全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文件威高社字〔2010〕1号关于加强全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各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努力提高办园质量,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意见》(威政发[2009]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是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在区管委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学前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52所,教职工620人,在园幼儿5600余名,其中本地幼儿3800人、外地幼儿1800人,初步形成了“两点一线”(文化路、世昌大道沿线和初村中心园)的学前教育新格局。但我区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办园质量、各项管理、教师队伍素质等方面发展参次不齐。需要各幼儿园结合实际加强管理,积极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建设,全面提高办园质量,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二、进一步依法规范幼儿园管理1、严格办园程序。申请筹建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向区社会事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符合申办条件的发给《筹办通知书》;筹办期满后,由举办者提交正式办园申请,并提供“三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房屋建筑验收合格证)和租房合同,经区社会事业局评估合格,再发给正式办园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登记注册。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审批。幼儿园因故停办,举办者须在3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区社会事业局,同时提交资产清理方案,经核准后,由区社会事业局监督实施,收回办园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并发布公告。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基字17号)、《威海市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幼儿园、变更办园地址、变更法人或更名,一经发现,将予以取缔。2、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幼儿园要建立安全和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安全和行政管理工作负总责。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保卫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卫生保健制度、交接班制度、膳食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按规定严格执行并做到制度上墙。应经常性开展防火、防盗、防震、防传染病、防踩踏事故等的安全教育和演练,加大对食堂、教室、寝室、门卫等重要部位和校车、供电、文体器材、大型玩教具、实验仪器、锅炉等重要设备的监督管理。并留存相关计划、预案、措施、档案、记录等。幼儿园发生重大人身伤害和其他事故,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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