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字体:小大】更新时间:2009-3-1914:54:49鼻題曲卵根据教冇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山东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大学网络教育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山东人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木规定。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国家规定的招生程序和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审查同总注册后,方可取得正式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打,需在开学两周内持单位证明或屈住地行政机构证明到学习中心办理请假或休学手续。逾期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招生冇关规定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悄况,取消入学资格。第三条在籍学生毎学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教学屮心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两周内不注册者,按口动退学处理。各教学中心应在每学期规定时间内将实际注册的学生在教学管理平台中进行学期注册。成绩考核第四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査两种。学生成绩分考试成绩和在线作业成绩两部分,在线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0%。考核成绩计入学生成绩册,毕业后归入木人档案。第五条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査课程的成绩采用四级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记分。百分制与四级制的换算标准为:90-100分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及格,59分以卜-为不及格。第六条学生毎学期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及格的课程,于下学期随同下一年级进行朿考,考试成绩按卷面实际成绩记载。重考不及格的,需作重修。第七条凡“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成绩登记时注明“缺考”、“作弊”字样,如对错误确冇认识和悔改表现的,由本人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教学部批准,可参加重:考。对考试作弊的学生视作弊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勒令退学等处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第八条学生确因病、因爭,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须于考试前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缓考”申请(学位课程考试不能屮请缓考),经学习中心批准,并报111大网络教育学院教学部备案后方为有效。缓考时间经学习中心安排并报山人网络教育学院教学部批准后在网上公布。缓考课程的考试成绩按正常考试处理,经“缓考”不及格的,需作重修。第九条各学习中心应于考试结束后将缓考、作弊名单报学院网络教学部。朿考、缓考、匝修手续均山各学习中心办理并报网络教学部备案。第十条学生成绩i经备案,不得随意更动。因某种原因确需变动,须有书而悄况说明,经网络教育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学生一般不得要求查阅试卷,若确认对考试成绩冇疑义,可申请查阅。查阅试卷需冇本人书血巾请,由学习中心统一到网络教育学院办理,学生木人不得查阅试卷。免修、免试第十一条学生必须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对确已学过并达到教学计划要求的部分课程,可申请免修免试。学生免修、免试课程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三分之一。免修课程的学分按网络教冇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记载。第十二条申请免修免试课程,应在新学期报到后的一个月内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并填写“山东人学网络教育学生免修免试课程申销表”(附冇关证书及成绩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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