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深圳市某工业区改造规划文本深圳市宝安区【新田-白石厦片区】旧工业区改造专项规划文本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二OO八年八月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条“详细蓝图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编制、审批”。本专项规划属于详细蓝图层次的规划,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市规划局宝安分局第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本文件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⑴文本:指审批生效的规划控制条文。⑵图表:指按审批生效的功能控制图表和空间控制图表。 (1、2、3) 本专项规划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福永街道立新水库及白石厦路以东、广深高速公路以西、征程二路及腾兴二路以南、 制订本专项规划的主要依据:《深圳市西部工业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宝安区工业布局研究与规划(2007)》、《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及其它经批准的上层次规划文件及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法规与技术规范制定。 制订本专项规划遵循的主要原则是:区域协调与整体性原则;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本专项规划经批准生效后,在本规划区内进行的旧城改造以及相关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专项规划。 本专项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本专项规划中特别注明者除外)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和《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确定。 经批准的本专项规划是编制或修订涉及本规划区的法定图则以及详细规划设计的依据。 本专项规划由审批部门负责解释和修编。 本专项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行。:以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电子设备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先进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型产业园区及以大型专业家具市场为核心的物流园区。改造目标是:通过改造,将规划编制区建成一个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生态环保、配套完善的先进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型产业园区和大型专业家具市场(工贸混合区)。,确定本片区的主要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政府社团用地(GI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以及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E)等九大类。本专项规划地块划定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尊重原业主的宗地界线的整体性;(2)适度依托规划道路对原地块边界进行归整;(3)建立地块与改造方式、改造单元、功能控制以及空间控制的对应性。本规划共分为10个街坊,共67个地块。按照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确定各地块控制指标,各地块控制指标包括刚性指标和柔性指标两种。刚性控制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容积率、绿地率及公共配套设施等五项指标,刚性指标设定的上限或下限数值一般不应突破。柔性控制指标包括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指标。建设项目应在柔性控制指标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各地块控制情况详见图表。 本专项规划对所有地块均规定了三类土地利用性质:一类是指“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性质”;二类是指“须经规划主管部门(分局)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利用性质”;三类是指“须经规划主管部门(市局)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利用性质”。 工业用地容积率采用由上限和下限组合的区间值进行控制,图表中工业用地容积率为上限控制,下限控制依据《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进行具体项目的实际控制。其余用地均采用上限值控制。 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工业用地绿地率采用上限值控制。其余用地均采用下限值控制。 在规划执行过程中,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总量及人口容量应保持不变:(1)对规划确定的地块进行合并开发的;(2)对规划确定的地块进行细分开发的。:广深高速公路,红线宽度200米,双向8车道;城市主干路:广深公路,属干线性主干路,红线宽度75~120米,双向8车道;福海大道,红线宽度50米,双向6车道;城市次干路:永泰东路,红线宽度35米,双向6车道;福永大道,红线宽度60米,双向8车道;淇誉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6车道;城市支路:翠岗东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6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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