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收费号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元/㎡)备注符合条件项目的优惠标准执收单位混构砖钢混结 结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城市基础设1施配套费湘价费[2008]122号63 48部队军事和办公用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学及配套设施用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用房免收免征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60%各类高层建筑地面十七层(含十七层)至二十九层部分,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白蚁预防费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暂收标准的50%,三十层(含三十层)以上部分,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白蚁预防费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全部缓征。市建设局委托市规划局代征工程质2量监督费湘价费[2008] ,按工程量的2‰收取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50%暂收标准的60%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定3额测编费湘价费[2008]122号2 2不能按面积计算的,‰收取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50%暂收标准的60%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防空地下室4易地建设费湘价费[2007],不再缴纳缓征暂收标准的50%按标准收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5 ⒈必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序 收费号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元/㎡)备注符合条件项目的优惠标准执收单位混构砖钢混结 结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新型墙7体材料专项基金湘财综[2003] %的,按规定比例给予返退缓征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60%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散装水8泥专项基金湘财综[2003]46号2 2使用散装水泥达到70%的,按规定比例给予返退缓征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60%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建筑企9业劳动保险基金湘建建[2006]213号12 28不能按面积计算的,%收取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60%[2005]86号每项2000元按项目计征缓征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60%市地震局[2008]122号/㎡收取的50%的75%的75%产局价格调6节基金娄府令[2008]24号3 4免征收标准的30%收标准的60%市物价局序 收费项号 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备 注符合条件项目的优惠标准执收单位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文物考古1 调查和勘探收费湘价费[2001]/㎡缓征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60%市文物管理处水土保持2 设施补偿费湘价费[2004]/㎡按损坏原地貌面积计征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30%市水利局3 水土流失防治费湘价费[2004]68号2元/㎡按损坏原地貌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计征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30%市水利局4 新菜地开发基金湘政发[1993]25号文件标准按征用菜地面积计征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30%暂收标准的30%市蔬菜局序 收费项号 目收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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