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峰中学校校委会工作章程新————————————————————————————————作者:————————————————————————————————日期: 晋峰中学学校工作章程第一条. 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学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临汾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校委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委会。校委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第三条. 校委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第四条. 校委会的主要职责: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本着民主协商的精神审议校长提出的关系学校全局的决策,如办学方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与决算报告、重大改革方案等。校委会的几名成员与校长的意见不一致时,除紧急情况外,校长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或报告董事长。校委会成员可受校长委托,代表学校参加校内外活动。1、校委会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采用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2、宣传和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规章制度。3、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4、讨论学校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5、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6、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并定期评议。8、向教职工宣传和解释学校的决议。9、深入年级组,听取教职工呼声和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学校。10、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第五条 校委会的组成 1、 校委会主要由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后勤主任、团委书记组成。2、 校长为校委会主任委员。校委会可设若干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3、 校委会中应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参加;在比例上兼顾有丰富治校、治学经验的老教育工作者何在教学与管理方面做出贡献的中青年代表。4、 校委会可聘请若干名大力支持学校发展与建设,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社会人士为名誉委员。5、 校委会委员由校长聘任,并报办公室备案。每届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6、人员名单:主 任:张福文副主任:刘广清委 员: 郭新巧、杨青平、张香香、侯茹、田骏、柴慧军第六条校委会的工作制度1、 校委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校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或暂缓执行,以待复议。2、 校委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委会。校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办公室主任提交。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3、 校委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支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应书面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4、 校委会一般每大周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5、 校委会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第七条 校委会的办事机构是校长办公室。每次开会之前,校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第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校委员集体讨论,并经校长批准。第九条 本章程由校委会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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