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学校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要点及计分办法评估指标评估要点及分值计分办法(信息采集),制订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了实施,有实施材料。(10分)①有2007、2008、2009年的县下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意见》。得3分,每少一个文件扣1分,扣完3分为止。②学校制订了卫生工作方案或计划,成立了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得7分,少方案或计划的扣5分,无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扣2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询问)。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较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落实到各个环节,学校卫生状况良好;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建立食堂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三无”食品流入,食品卫生管理水平较高;积极开展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和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30分)学校卫生制度完善(各种卫生制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等),学校卫生状况良好计10分,实行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计10分,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计10分。否则,每有一项未落实扣10分,扣完30分止。(查阅档案、资料、报表,实地查看)。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30分)县直及乡镇寄宿制学校专职卫生专业人员(指专职校医,下同)配备率达100%,计10分;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专职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率达100%,计10分;其他学校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率达100%,计10分。以乡镇(含县直)为单位,上述三类学校配备率每降低1%,,各扣完10分止。(听取汇报、查阅统计表册、资料,到校实地核查)检查人员签字:时间:评估指标评估要点及分值计分办法(信息采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10分)县直及乡镇均按要求对学校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专业培训率达100%,有培训教材和培训证书。计10分。没培训扣10分,有培训材料但无培训证书扣5分。(听取汇报、查阅统计表册、资料,到校实地核查)。寄宿制学校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卫生保健器材配备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规定。(20分)①县直及乡镇中小学均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计10分,未设立得0分。②按标准配齐卫生保健器材,计10分,基本达标扣5分,不达标扣10分。(查阅统计表册、资料,到校实地核查)。学校食堂设施和卫生条件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并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均取得健康证明。(20分)①县直及乡镇学校食堂设施和卫生条件达标,学校食堂有卫生许可证,计15分;食堂设施和卫生条件不达标,或未领取卫生许可证,每有1项扣5分,扣完15分止。②食堂从业人员均有健康证明计5分,每有1人无健康证明,扣1分,扣完5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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