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335-1:1991+A1:1994+A2:1999家用和类似的电气器具的安全第一部份:. 韩国、日本、澳洲的国家差异1. 产品设计中的安全理念什么样的危害是危及安全性规范的?. 触电危险. 机械伤害. 高温过热伤害. 火灾隐患(包括爆炸与自然). 辐射伤害. 化学腐蚀伤害2. 安规中的基本概念. 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中带电的导线或可导电部件,其中包括零线. 安全的带电部件 ---电压足够低—安全特低电压: ---电流足够小—例如用保护阻抗隔离带电部件,被隔离的部件与电源之间的电流若是直流不应超过2mA,若是交流,---能量足够小—例如: 450V,;峰值电压介于 450V至15kV,. 附加绝缘若基本绝缘失效,能够在可接触部份与带电部件之间提供防护的独立的绝缘,厚度至少为1mm。. 双重绝缘基本绝缘+附加绝缘. 加强绝缘作为一个单独的绝缘系统,能够在可接触部分与带电部件之间提供与双重绝缘等效的防护,厚度至少为2mm。. 爬电距离带电部件之间或带电部件与可接触表面之间沿绝缘体表面的最短距离。. 电气间隙带电部件之间或带电部件与可接触表面之间沿空气的最短距离。? 0类器具防触电保护只依赖于基本绝缘的器具这类器具在1995年已于欧洲禁止使用0Ⅰ类器具这类器具至少有基本绝缘,并带有接地端子,但电源线中无地线并且插头中无接地端Ⅰ类器具防触电保护不仅只依赖于基本绝缘,而且可接触到的导电部件都可靠连接到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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