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东非挡土墙合同西侧1216签署稿挡土墙工程施工合同时间:2011年12月5日合同编号:DLDF20111205签订地:辽宁省大连市甲方(发包方):大连东方昆仑不锈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方):大连开发区振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毛石砌筑边界挡土墙工程地点:挡土墙工程项目位于大连开发区44号小区,为甲方大连东方昆仑不锈钢工业有限公司与大连东非特钢制品有限公司交界处共有挡土墙(44-3和44-2地块交界处),挡墙建筑总长度约为125米,(参照甲方现有南墙标高)。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根据发包方提供的挡土墙图纸建设挡土墙,包括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以及附属工程的土方开挖、回填、夯实、栏杆等项目。该工程为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结构类型:毛石砌筑。合同方式:1、根据甲方、乙方和挡土墙共建方大连东非特钢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甲方和大连东非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乙方建设挡土墙。本挡土墙总造价为伍拾壹万元整(510,),甲方和共建方大连东非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各自承担50%,即甲方承担贰拾伍万伍仟元整(255,);2、根据三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款项仅为甲方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工程款即贰拾伍万伍仟元整(255,);对于挡土墙的共建方大连东非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应付承包方的工程款即贰拾伍万伍仟元整(255,),由承包方与其另行约定,承包方承诺此部分款项自行向大连东非特钢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和义务。二、合同工期(暂定工期,因受冬季气温影响较大)开工日期:2011年12月5日竣工日期:2012年03月18日(暂定)由于已进入严冬期,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大部分将会在2012年3月初甚至3月中旬才能进行,故工期可能延后但不超过4月10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10-2001)》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四、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价格,甲方应付总价为贰拾伍万伍仟元整(255,)。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挡土墙工程施工合同;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4、工程预算书;六、施工要求:承包方应具备承担此项工程的施工资质,资质上报甲方审核:施工时应考虑到甲乙双方地面高差,特别是在松散坡地段开挖时注意地面塌落;注意保护已完工车间厂房基础不会被破坏。挡土墙每隔10-20m设一道伸缩缝,缝宽50mm,沿内、外、顶三方填塞深度150mm沥青麻筋。详见图纸。挡土墙身中应设100*100的泄水孔,孔与孔的间距上下左右均为2m,最下一排泄水孔应高出地面300mm,泄水孔进口处反滤层为卵石,沙砾石。泄水孔应包土工布过滤。详见图纸。施工前要做好地面排水,保持地坑干燥,岩石基坑应使基础砌体紧靠坑侧壁,使其与岩层结合为整体,如遇地形复杂或池塘部分,应及时与甲方及设计院联系,给予答复后方可进行施工。严格做好隐蔽记录,基坑与垫层部分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工地负责人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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