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思路,实现法院跨越式发展尊敬的黄书记及各位领导:大家好!近几年来,我院结案数均保持在8000件左右,结案率在95%以上,一直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2007年至2009年,%、%、%;%、%、%;%、%、%。呈现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上升,发回重审、改判率、涉诉上访率下降的“一升两降”良好势头。审判与执行工作得到了科学发展,并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下面,我就近几年来的创优创新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一、领导思维创新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新一届党组,始终践行科学发展观,把创新作为法院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并针对法院责任集中、权力分散的工作特点,社会高度关注和工作压力大的工作环境,我们制定了“团结一心,创新创优”、“巩固成绩、坚持创新、再创佳绩”等工作思路,对内找准自身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对外探索科学服务大局的有效举措,建立了配置科学、运行顺畅、公开透明的审判工作机,实现了工作上的五个新目标和观念上的五个新转变:实现了工作上的五个新目标:一是实现了队伍建设有新形象;二是审判工作有新变化;三是司法为民有新举措;四是法庭建设有新面貌;五是司法能力有新提高。实现了观念上的五个新转变:一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克服片面强调法律效果的思维模式;二是最大可能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克服机械追求法律事实的思维模式;三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模式;四是处理好适用法律和执行政策之间的关系,克服过分依赖法律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五是在诉讼方式上尽可能公开透明、尽可能对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克服片面强调法官中立的思维方式。 二、和谐司法创新(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社会转型期,矛盾与纠纷层出不穷,这些纠纷集中到法院之后,将会带来审判压力,特别是有的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会因小纠纷导致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2007年初,我院与区司法局一起,在反复调查研究、试点论证的基础上,成立了以法庭为依托,辐射全区的五个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指导民调员调解诉讼前的民商事纠纷,邀请或委托民调员参与诉讼中调解,构建了司法调解向前延伸,人民调解向后延伸的衔接机制,形成了江岸区的大调解格局。我们从四个方面对诉调衔接实行了规范化管理。一是明确受案范围,主要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那些事情不大,但会导致矛盾激化的八类民间纠纷案件;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三是实行免费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是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严格定期回访。到目前为止,共指导民调员调解纠纷1570多件,八类纠纷基本达到了“两下降、两提高、两不出、三防止”。“两下降”就是,民转刑案件下降、涉法涉诉信访下降;“两提高”就是,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事诉讼调解率提高;“三不出”就是,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社区、较大疑难纠纷不出街、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区;“三防止”就是,防止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性、防止恶性民转刑命案的发生、防止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诉调衔接机制是我区的首创,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2008年全市法院系统和司法局系统在我院召开了现场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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