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考勤管理办法.doc电子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考勤制度,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透明准确,特实施电子考勤,并根据《XX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对象:全院行政、后勤、教辅部门职工及教学部门副科(含副科)以上干部、非教学人员。第二章考勤时间第三条按学院规定作息时间(含各班次)上、下班,口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进行考勤。第四条执行常规工作制的岗位人员,正常工作日内每天上下班均进行电子考勤。第五条执行轮班制度的岗位(保卫、图书、后勤等)人员,轮值白班时按常规工作制上、下班电子考勤,轮值夜班时按进、岀夜班时间进行电子考勤。第六条凡遇星期天、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电子考勤。第七条外出培训人员、出差人员和休假人员(培训、出差和休假期间)不进行考勤;因公临时外出人员填写考勤情况说明并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当次外出可不计入考勤。第三章考勤地点第八条学院设置部考勤机,员工可就近进行考勤。第四章设备管理第九条考勤机及英附件设备安全由保卫处负责管理,防止被盗和故意损坏。信息录入、数据处理、设备维护等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组织人事处负责数据汇总、考勤抽查等工作。第五章考勤管理第十条电子考勤实行每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每位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第十一条考勤机是对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必须本人亲自考勤。第十二条实行学院、环节部门两级管理,强化环节部门的管理职能,各部门应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考勤工作,并建立考勤档案,加强内部管理。第十三条组织人事处统一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监管,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并对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第十四条所有出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当月、当年的考核指标之一。第十五条全院职工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按程序提前办理请销假手续,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请假理由和办理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后,请假条应及时交组织人事处和所在部门备案,否则以考勤机结果为准。第五章考勤类别第十六条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十分钟以上的。第十七条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十分钟以上的。第十八条旷工。无故缺勤为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者,视为旷工。上、下班不进行电子考勤者、因迟到而故意逃避考勤使考勤机显示缺勤者、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及请假期满超期未归人员,均视为旷工。第十九条休假。符合规定休假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休假手续的人员。第二十条哺乳期女职工和接送小孩上幼儿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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