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过度医疗”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也在逐渐扩大,但工伤医疗费用却呈现出逐年上涨的不良趋势。在工伤赔付过程中,特别是由工伤垫付制度而引发的“过度医疗”现象日益普遍,不仅威胁到工伤保险基金安全,也将损害其他工伤员工的利益,因此必须对“过度医疗”予以严控。如何保障工伤员工得到及时、合理、优质的医疗服务,控制工伤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保证工伤保险基金安全,使其得到公平、合理的使用,是工伤保险管理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过度治疗”日渐普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而在实际治疗中,一些与工伤疾病相关的、但属于过度治疗的费用,却仍然能从工伤基金中列支。这种“过度医疗”现象,导致了近年来工伤赔付费用的畸形增长,也造成医疗资源的严重浪费,从而影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成本控制,严重干扰了工伤保险系统的正常运行。以沈阳市为例,从2007年开始实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度以来,药物滥用、过度检查、长期住院等现象便时有发生,而且各级医院住院人均费用,普遍高于定点医疗协议标准。其中,药费占比最大,其次是检查费和治疗费,而床位费和其他费用则相对较少。各项费用中,药品费用和检查费的平均值和构成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尽管床位费和其他费用也在逐年增加,但由于药费和检查费用增长过快,使其占比一直难以提高。“过度治疗”非一日之寒●患者贪图小便宜一是工伤职工的主观上存在过度医疗消费倾向。工伤患者就诊时知道自己不需要支付医疗费,而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于是医疗消费需求可能会无限膨胀,出现小病大养、门诊改为住院、挂床治疗等现象。即使一些患者并不需要治疗,也会去医院开些药物,让家人或者朋友“搭便车”。在对查阅日常处方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全家都可以使用的外用贴膏类药物、钙片等处方量都开到最大量,部分患者会“充分利用”这次工伤机会为自己谋取更多医疗福利。二是部分工伤患者缺乏医疗常识,认为所有病症都是由工伤引起的。随着工伤患者呈现老龄化趋势,一些老年人会有一些心血管疾病或腿脚不灵便,其会误认为是由工伤引起的。于是他们自行查阅大量用药信息,误认为中药副作用小可以长期服用,进而长期占有公共医疗资源。●医疗机构心有余力不足一是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特别对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患者,大部分医院为统一管理,只为其配备1至2名专职医生,而新发工伤及累计老工伤患者逐年增加,每位医生每天接待患者人数远远超过其负荷量,为避免医患矛盾进一步加剧,避免闹事、投诉,很多医生选择顺应患者要求,患者来了不询问病情就按以前处方开药,患者自己要什么药就开什么药。二是医疗机构收益主要依靠大量售药和医疗服务,使得“以药养医”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医院不仅不能很好地控制过度医疗问题,反而受到利益趋使千方百计地增加工伤职工治疗费用。一方面医生为了自身的方便和利益,要求患者做“高、精、尖”医疗设备的检查,开具营养药、进口药等药价比更高的药物;另一方面,在传统的按服务付费制度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因为其提供服务越多,得到的收益就会越大,于是主动为工伤职工提供“过度治疗”。三是一些行业企业有自己下属的职工医院,医院补偿不足,负担过重,主要依靠工伤医疗获取医院的经济效益,这导致大部分职工医院主观上纵容过度医疗,小病大治,给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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