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宁城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系统采购项目编号:NZC2016-H132采购人:宁城县人民法院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9月6日目录招标公告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第二章投标须知 3一、说明 4二、招标文件 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五、开标与评审 13六、定标 19七、公告 20八、质疑 21九、投诉 22十、签订合同 22第三章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24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33第五章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35第六章评标原则和方法 3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45第一章招标公告宁城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现将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项目内容:项目编号:NZC2016-H132财政部门批准文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6]00843项目名称:宁城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系统采购采购内容:软、硬件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预算金额:1,143,。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或经销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投标必须为全新产品。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按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投标资质、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直接投标。同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1)以下资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以上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④安防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三级(含)以上证书(外省投标人必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证书)。⑤投标企业提供数字法庭庭审采集、应用系统与自治区三级法院现有庭审、审判系统无缝对接承诺函。(2)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5)投标人所在地或宁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按照公开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确定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投标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为唯一有效供应商代表,进行评审。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2016年9月6日。请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获取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零元人民币。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6年9月27上午9时00分前将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及招标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逾期递交的资料及投标文件拒绝接收。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开标,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8、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花园街交叉口西侧。联系人:王丽萍电话(传真):0476-4255077邮政编码:0242009、采购人:宁城县人民法院地址:宁城县人民法院办公楼。联系人:郑晓东电话(传真):0476-4222706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城县人民法院2016年9月6日附件一:宁城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系统采购项目资质证明资料原件登记表(格式)项目编号:NZC2016-H132投标企业名称:资料名称数量(册、份)核实结果核实人员签字竞标人确认签字领取原因并签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保证金收据安防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三级(含)以上证书(外省投标人必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证书)投标企业提供数字法庭庭审采集、应用系统与自治区三级法院现有庭审、审判系统无缝对接承诺函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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