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论文.doc农民工的工伤保险中的问题姓名:赵迪班级:055081学号:20081001667摘要:工伤保险制度作为我国法制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2003颁布《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以来,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劳动者工伤赔偿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但在具体实施过程屮有很多弊端和问题显现出來,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全社会5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要通过建筑业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o然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结构比例恰恰与从业人员结构相反。山从业人员大部分的农民工,只冇很少的比例参加了社会保险,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更低。本文就此问题展开一系列的讨论。关键词:工伤保险农民工伤害1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工伤保险作为工业化发展的直接产物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至今己有一百多年的丿力史。19世纪后期,由于现代工业的发展导致工伤事故日益增多,英国、德国、法国等工业化较早的国家相继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雇主耍为受职业伤害的工人支付补偿金,强制雇主负责工伤赔偿。其中1877年美国麻省颁布的《雇主责任法》首次要求公司对职业伤害进行赔偿。1884年德国政府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法律,即《工人灾害补偿法》,该法律规定由政府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统筹组织工人补偿事务,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基金,担负支付工伤费用。目前,世界上绝人多数国家已步入工业化时代,工伤保险的发展在近些年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关注,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其屮,建立工伤保险项口的有164个国家,其他30多个国家也有与工伤事故相关的立法。各国工伤保险的主要模式有雇主责任保险、工伤社会保险、以及上述两种形式并存。E-S-麦克而森提出预防、赔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运作机制。这种机制也包括关于建筑工人工伤保险的一些规定。国外犬部分国家设立工伤保险机构,开展工伤保险赔偿、事故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石注重事故预防是现代工伤保险的主要特征。工伤预防也越来越引起更多国家的重视。在工伤预防方面,美国保险学家米勒在扩大参保人范围、改革管理机构和完善费率机制三方面进行研究。哈佛人学鲍尔和布朗教授提岀工伤保险参保对象的范围逐渐扩人,从工业领薪者到商业领薪者,再到非工商业领薪者,宜至非领薪者。该制度的变迁反映了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即制度保障的对象由危险职业劳动者、重体力劳动者到-•般体力劳动者,进而是非体力劳动者,再至非劳动者。这是从特殊到一般,从小范围到普遍性的制度变迁,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要求,可以使更多的人的社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在管理机构改革方面,倾向于学习德国模式,引入社会自治机构参与工伤保险的经办,该模式有明显的制度优势。一方面,它能够调动参保人、雇主的参与积极性,并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另一方而,它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国家办理的低效率。工伤保险制度比较成熟的徳国,于198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即《工伤保险法》,规定由政府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筹组织工伤补偿事务、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德国至今在不同行业建立了36个同业工伤事故保险协会。在同行业保险协会内部任命了1250名劳动监察员,其职责大致相同于劳工部的安全监察员,既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赔付,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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