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企业税务规划资料汇集14.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企业税务规划资料汇集14按税法规定核算收入申报纳税可以节税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发现有的纳税人为了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不是采用正确的纳税筹划的方法来节税,而是反其道而行之,不按税法规定核算收入和申报纳税。结果反而加大了自己的税收成本,有的因此受到了税务机关给予的偷税处罚。用句民间较流行的俗语来比喻,这叫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法规规定,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中,有的收入按其适用税目、税率的不同,可分为适用高税率的应税收入和适用低税率的应税收入。有的收入则可依法享受减税、免税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如果将上述收入混在一起,不分开核算,则会加大自己的税收负担。现列举税务稽查实例计算说明如下:某农机商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机(免征增值税)和其他机械,共取得含税销售额52万元。由于该商店未将农机销售收入和其他机械销售收入分开核算,并且全部按“农机收入”进行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的规定,对该商店的销售收入全额计征增值税。该商店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1+4%)×4%=2万元该商店补缴增值税后,经过自查核实,在52万元的销售收入中,销售农机的收入为40万元。如果单独核算农机销售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纳税,该商店只需缴纳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40万元)/(1+4%)×4%=二者相比,后者可依法少缴增值税税额为:2万元-=某职业介绍所对外办理介绍服务业务(该业务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适用税率为5%),同时对外办理电脑培训业务(该业务属于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的征税范围,适用税率为3%),两项业务共取得收入2万元。由于该单位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并且全部按“电脑培训业务收入”申报纳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

企业税务规划资料汇集14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漫山花海
  • 文件大小15 KB
  • 时间2019-12-05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