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评审稿)--预计7月份正式发布.doc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市、县规划局、建设局(建委):为加强城市雨洪管理、削减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通知》(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根据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 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我省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水资源丰富但地区分布差异大,雨水充沛但分布不均。近年来,我省各地加强城市排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在城市雨洪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城市面源造成的地表水污染较为突出,水质性缺水现象较为明显,暴雨引发的城市地表径流波动对城市运行管理造成了严重影响,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的雨洪管理和雨水资源利用。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有利于防控城市内涝、控制地表径流污染、引导雨水资源化利用,促进城市建设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推动我省绿色城镇化发展。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讲话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为目标,以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为导向,加快推进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促进低影响开发设施与城市建筑、道路系统、绿地系统及排水系统的融合,推进我省海绵城市的建设。(二) 基本原则1、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应根据自然地理、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条件等,合理确定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因地制宜选用低影响开发技术,加强城市新建地块和已建区改造的分类引导。2、 规划先行、统筹协调。发挥规划控制和引领作用,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城市各层级、各相关专业规划的落实,突出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应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吋规划、同吋设计、同吋施工、同时使用,加强与道路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的衔接。3、 保障安全、生态优先。海绵城市的建设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优先利用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自然排水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4、 经济合理,科学有序。低影响开发技术的选择应考虑其投入和维护成本,优先应用低投入、易维护、效益显著的低影响开发技术。在综合条件较好的地区先行先试,有序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三) 发展目标利用2〜3年时间,全省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各地选择试点地区探索适宜低影响开发技术,积累相关经验,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年前,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省城镇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各地建成较为完善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三、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一)加强规划统筹,明确规划要求K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低影响开发控制□标,结合土地利用、绿地系统、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城市水系、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内容,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策略。土地利用应加强生态敏感区保护、控制城市不透水地面面积等内容;绿地系统应明确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低影响开发建设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方面应明确釆用低影响开发措施防治面源污染,加强雨水利用要求;城市水系应明确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相衔接;市政基础设施应提出增加低影响丿I:发设施的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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