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 高考在本课的命题形式以选择题为主,并且是借助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的活动考查其地位、职权、人大与其他机关的关系等。偶尔考查非选择题。2. 本课近三年考查的主要知识点有: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与职权、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人大代表的地位与职权,民主集中制原则。本课最常见的考查方式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的各种活动为平台考查相关知识点。具体的事件如每年一次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和事项,人大代表的相关履职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活动,地方各级人大的活动。2011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审议会成为热点中的热点。: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提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不是由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我国的民主是一种代议制民主,我国人民并不能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2)在我国,广大人民通过选出各级人民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最高机关。②职权:最高、决定权、任免权、。【提示】(1)全国人大没有起草制定宪法的权力。世界各国的成文宪法一般都规定设立宪法特别起草和修改委员会。(2)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③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其监督。④常设机关:。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部分职权,以更好发挥全国人大的作用。(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地方各级机关。②地位: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③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最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权力重大问题【提示】(1)要区分“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在我国,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它们都是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受其监督、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2)区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的权力、人大代表享有的权利、人民政协的职能。人大代表主要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1)法律地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机关的组成人员。(2)产生方式及任期:由产生,其权力来自人民,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皆为年。(3)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有各项议案、各项决定、提案权和质询权等。【提示】权利与义务是相一致的。人大代表作为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同时要履行相应义务,如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等。——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国家权力民主选举五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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