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组Definition?安乐死有“好的死亡”或“无痛苦的死亡”的含意,是一种给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无痛楚、或更严谨而言“尽其量减小痛楚地”致死的行为或措施,一般用于在个别患者出现了无法医治的长期显性病症,因病情到了晚期或不治之症,对病人造成极大的负担,不愿再受病痛折磨而采取的了结生命的措施,经过医生和病人双方同意后进行,为减轻痛苦而进行的提前死亡。?主动安乐死(Active Euthanasia)–按病人要求,主动为病人结束生命(例如透过注射方式)。?被动安乐死(Passive Euthanasia)–被动安乐死是按病人意愿停止疗程(例如除去病人的维生系统或让病人停止服药),使其自然死亡。?目前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地方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奥勒岗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可以看出真正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占的比例并不高特丽·夏沃案?特丽·夏沃(Terri Schiavo,全名特里萨·玛丽·珊德勒·夏沃,1963年12月3日- 2005年3月31日),是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一妇女,1990年2月25日,她被确诊患因为心脉停止而导致严重的脑损害,据信导致的原因可能是饮食功能紊乱症引起的血液成分失衡,夏沃丈夫坚持移除其生命支持系统的行为导致了一系列关于生物伦理学,安乐死,监护人制度,联邦制以及民权的严重争论。特丽·夏沃在被拔掉进食管13天后于2005年3月31日因脱水死亡。“我认为生命非常宝贵,我也希望能够尽可能地享受生活的乐趣,但是我现在不能这样做了,我宁愿死得体面一点。”——59岁患上膀胱癌的澳大利亚妇女本斯太太。她最终在医生的协助下安乐死。知饱暖“思淫欲”?如今生活质量的越来越好让人们思考的想要完善的方面越来越多安乐死”的前世今生?1935年,全世界第一个提倡自愿安乐死的团体在英国正式成立。自50年代起,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尝试为安乐死立法。探索、争论了20多年后,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自然死亡法》。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安乐死的法案。?1993年2月9日,荷兰议会通过了默认安乐死的法律,此后又一放宽安乐死合法化的尺度,1999年8月10日通过的最新修正案规定,凡16岁以上的人,若患绝症到生命末期,均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安乐死,12岁至15岁的青少年,要似要求必须经其父母同意。现在,荷兰每年大约有25000人以安乐死的方式告别人生。1994年10月20日晚,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近百万市民通过一部名为《他自己选择死亡》的电视目睹了一位63岁的老人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目前,安乐死在荷兰很受公众的支持。80%以上的荷兰人赞成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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