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国家核发排污许可证第三方审核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DTCG-2019-CS002招标人: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关于东台市国家核发排污许可证第三方审核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委托,就东台市国家核发排污许可证第三方审核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东台市国家核发排污许可证第三方审核技术服务项目;编号:DTCG-2019-CS002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1东台市辖区内排污许可证企业家500开展东台市国家核发排污许可证第三方审核技术服务,完成东台市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证初审及审核任务。(1)投标单位按照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委托要求开展相关工作:(2)对东台市范围内排污许可证申领企业开展调查核筛、培训答疑;(3)对企业申领信息开展技术评估、现场核实、质量控制;(4)接受评估委托后,对已提交至“全台”上的申领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初审意见(修改清单)直接提交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并协助生态环境局指导企业完成修改;对修改后重新提交至平台的申领信息进行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要求,严格执行评估工作时限,建立质量管控体系,并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负责。(5)主要包括项目初审、现场踏勘、专家意见咨询、评估报告编制等,本次招标项目预估涉及核发东台市辖区内排污许可证企业数为500家,最终按审核许可证实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一)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属于近三年内的);(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其他资格条件:(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人员配置要求:需要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人员按照东台生态环境局要求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工作并进行工作考勤。(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处分或限期整改等不良情形。(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请申请人登陆东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群(./col/col7991/)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0月12日8时15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8时45分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投标文件接收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七、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2日8时45分(如有答疑,以答疑文件为准)开标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夏海燕、左小波联系电话:**********、**********传真电话:0515-85251218联系地址:东台市金海东路1号邮政编码:224200九、其他应说明事项:\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26日第一章投标须知东台市国家核发排污许可证第三方审核技术服务项目已经东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东财购通[2019]0113号)批准,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欢迎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一)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属于近三年内的);(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其他资格条件:(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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