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张爱玲我讨厌张爱玲,一直很讨厌。我知道这样说会让许多人讨厌我,尤其是那些年轻与不太年轻的文学女青年们。可是委曲自己去讨别人一点笑脸,总不如任自己一吐为快让别人生气来得爽。我又一向恶毒,再多刻薄一下想也无妨。世界真是太奇妙,多情总被无情牵。张爱玲几乎没喜欢过任何人,却总有那么多人去喜欢她;张爱玲视世人如荒草,世人却视她为芳草;张爱玲冷冷地俯视着身边的女人,女人们却多情地崇拜着她。也许,正应着“我酷故我在”的话了。将张爱玲视为偶像的人里,大多是女人中自认有文化有情调而又有些怀才不遇或者怀色不遇的一类“孤芳”。人生难免有些不如意,称心如意的理想永远不能在生活中完美实现,爱情这事更是像毒品一样让人欲无止境,无论怎样倒腾精力旺盛的人都不会感到乏味。张爱玲以女性的缜密、细腻的笔法将男女间复杂的心思纠葛描绘得入木三分,让许多善良多情的女子在读到这些精致煽情的文字时,不禁顾影自怜,仿佛心底里钻进了痒痒虫,被感动得死去活来,时不时就向人世间洒上几滴红颜薄命、恨无相知之类愤懑不平的泪水。何况与过时腻人的琼瑶相比,被文学大师们封为一代才女的张爱玲,既上档次又合乎品味,成为“大众知己”实属情理之中。而不喜欢她的人呢大约有三种,一是没文化没品味的,自然不会喜欢张爱玲,二是和她一样冷酷的同类,同性相斥也不喜欢她,三是非常“阳光”的乐天派,天生就不喜欢张爱玲式的阴冷。至于我,既没文化没品味,又冷酷无情,更鄙视她那种自私幽晦的爱情,所以就加倍再加倍地讨厌她了。张爱玲是有才华的,大家都这么说,无论是否有资格评价她的作品。我也觉得这应该是真的。如同博物馆中名贵的画作,即便觉得看上去并不是很美,也只能羞愧于自己的欣赏能力低下,绝不敢说它是伪劣产品的。既然张爱玲的作品能够高悬让我恐怖而自惭的文学殿堂,又有那么多男女老少一直在追捧,如果因为讨厌就硬说它是一堆废纸,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的。但至于到底有多大益处,又有什么价值,凭我的寸光是无法做出评价的,暂且还是听从那些眼光雪亮的大家鸿儒的盖棺定论吧。定论明摆在那儿,道理也非常浅显,我本该破帽遮颜随着众人唱个诺后闭嘴走开,然而“感觉”这东西真是毫无羞耻和自知之明:虽然我努力告诉自己达芬奇是西洋最杰出的艺术家、蒙娜丽莎是最伟大的创作,可看来看去还是觉得传说中的神秘微笑并不是那么美,根本就比不上写真集里清纯少女略带娇羞的神情;虽然明明知道爱玲身上披着的是一袭供膜拜的华美长袍,却不合时宜地展开它,结果被抖落一地的神圣虱子爬上身来,弄得全身都起了疙瘩。惭愧啊惭愧,上天为我作证吧,这决不是我的本意。身上的疙瘩出自虱子的叮咬,心中的疙瘩却是因为长袍里裹着的眼与心凝成的倾城盛名下透出的阵阵寒意。张爱玲祖上显赫,虽然到自家时为社会发展所害已近破败,但心底里始终不屑归入平民。青春期时受苦难中国的大局牵连有些不顺,经过加工也勉强可以算做有点曲折,足以作为自悲自怜的酵母了。所以尽管和世间的俗人一样吃喝拉撒睡在俗世中,却不妨碍她孤芳自赏、冷眼人间。才高于世,自然就容易藐视众生,不幸高才却偏偏喜欢沦落风尘。这时,大多数人都会悲叹“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挣扎几下之后,或者宁为玉碎,不教污淖陷渠沟;或者自认命苦,同光和尘泯如众;或者费尽心机,凭风借力上青云。张爱玲选择了什么?冷眼,冷心,冷血。冷眼是极寻常的功夫,不用专门培训的,大凡受过几次人生打击对人世不满的人多少会无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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