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国资发〔2012〕5号关于加强2012年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企业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推进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下称各单位)的科学发展,根据市国资委《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京国资发〔2008〕8号)(下称《暂行办法》)的要求,就2012年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大力践行“北京精神”,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融入整体”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要求,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根本目标,全面推进、争取实效,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的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二、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强化风险管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民生保障工作展开,重点加强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监察成果的实效化。-2-(一)全面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效能监察规范化建设,实现效能监察工作精细化和科学化。,全面加强效能监察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力度,重点抓好对所属单位效能监察工作七个机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督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需要,贴近工作岗位要求,制订详实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数量。。在加强实践探索的同时,及时总结、认真剖析、科学提炼,推进成果转化,形成理论成果。各单位加强内部交流,推进经验互鉴、成果共享,营造竞争向上的工作氛围。(二)全面推进效能监察成果的实效化以推进“两个全覆盖”作为全面推进效能监察成果实效化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覆盖广度和辐射深度。,实现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全覆盖(1)加强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缓解交通拥-3-堵、轨道交通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中涉及本单位内容开展效能监察,破解瓶颈问题,注重优化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增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力。(2)加强效能监察与廉洁风险防控,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衔接与互动,全面加强对“三重一大”、改革改组、产权转让、招标采购、应收账款、非主业投资、人事任免、公车管理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廉洁风险点的效能监察,制订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切实做到风险可控。各单位要对历史遗留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分析查找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监察建议。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立项监察,加强与职工群众的交流互动,积极回应职工群众的关切,营造和谐氛围,维护企业稳定。(3)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效能监察,加强对标管理,找准管理“短板”,剖析问题原因,推进管理创新。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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