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宏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3预防和预警4应急处置5后期处置6应急保障、培训与演练7附则1总则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减轻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辽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按照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对事件分级标准进行修订。本预案适用于宏伟区境内除核与辐射事故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首位,积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加强协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社会动员。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科研工作,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积极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本预案是宏伟区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所有涉及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的专项环境应急管理预案均为本预案的子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宏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应急监测组、放射性处理组和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组成。。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及环保宏伟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处置全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与处置情况;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专家组管理,提供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支持,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工作。、交通管制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分别由区公安局和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疏散工作。,必要时请求市卫生局提供技术支持。、运行经费由区财政局负责保障。;、供气、供热及公共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由区城建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环保宏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宏伟分局局长兼任。。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应急工作的现场指挥,组织和协调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理组和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开展应急工作;负责应急处理队伍的日常训练和应急处理工作的演习;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原则上由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区政府)负责,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应派员指导。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原则上由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区政府应做好先期处置,待省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后,根据上级安排继续指挥应急处置,或向省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移交指挥权。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由省指挥部负责,由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于省指挥部到位后配合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指挥部负责指挥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待国家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后,根据上级安排继续指挥应急处置,或向国家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移交指挥权。市指挥部做好先期应对及配合等工作。宏伟区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专家组由有关法律、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宏伟区指挥部办公室依托辽阳市环境环境监测站及相关环境监测部门组建应急监测队伍,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宏伟区指挥部依托消防部队、武警部队、驻军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型化工及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应急力量,组织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救援队伍,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同时,为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后,快速集结出动,科学合理应对,并强化环保专业性,由市环保局及环保宏伟分局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工作。3预防和预警宏伟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宏伟区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当发现或判断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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