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东湖小学竞岗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的教师选拔聘任制度,加强和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政策和依据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9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10〕4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办〔2010〕110号、苏教人师〔2010〕3号)以及吴中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10〕21号)、吴教人[2010]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岗位设置竞聘方案。二、实施范围全校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三、核准岗位情况东湖小学现核定编制96人,2012年岗位设置时学校设置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68个,工勤岗位2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岗位5个,中级岗位44个,初级岗位19个。四、拟设置岗位明细本次岗位聘用上岗,学校共涉及专业技术十级(一级教师)5人,专业技术十二级(二级教师)1人。五、岗位竞聘办法在公布岗位的基础上,组织本次竞聘上岗的教师学习相关职责和聘用条件。(一)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承担学校安排的相应学科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能主动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3)能承担教育教学科研任务,主持参与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4)承担研究、示范、观摩课的任务。(5)能承担一级教师的培养指导工作。(6)能承担学校安排的兼职工作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被评聘为高级教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二)专业技术十级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承担学校安排的相应学科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能承担班主任工作。(3)能承担教育教学科研任务,主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4)承担研究、示范、观摩课的任务。(5)承担二级教师的培养指导工作。(6)能承担学校安排的兼职工作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被评聘为一级教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承担学校安排的相应学科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能承担班主任工作。(3)能承担教育教学科研任务,参与校级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4)承担研究、示范、观摩课的任务。(5)能承担学校安排的兼职工作和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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