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公共实训中心配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宁波(北仑)公共实训中心配套道路工程2、项目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4、建设内容:本工程北起现状天目山路,南至现状富春江路,道路全长约640m。规划宽度16米,道路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路面为沥青路面,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雨污水管、给水管、电力电信管、燃气管(预留)、路灯、绿化、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在本工程范围内包括1座跨越现状河道的桥梁,桥长共22米,桥梁宽16米。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2个月,于2017年6月正式开工,于2018年6月完工,2018年6月底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尾气、施工人员临时食堂的油烟废气;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桥梁施工废水、场地雨水和施工噪声、施工固废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路面径流,废气来自汽车尾气,噪声来自交通噪声。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施工期①施工场地设置泥浆水沉淀池,施工泥浆水、施工场地雨污水、场地积水应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就近纳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仑海域。施工现场加强管理,施工场地尽量保持平整,土石方堆放坡面应平整,施工完成区域应及早植树种草,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②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抑尘;粉状材料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盖,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脏物;对各种运输车辆经过的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对开挖土方回填前需加以苫盖,防止产生扬尘,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③择优选址施工单位,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工;材料运输避开交通高峰期,各种装卸车辆进出场地应限速禁鸣;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措施,在施工机械设备的四周设置移动式临时隔声墙,在路段两侧设置临时隔声彩钢板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尽量将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夜间(22:00~6:00)禁止进行对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有特殊原因,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发布公告。④本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等建筑垃圾按照《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妥善处理,建筑垃圾装运车辆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并遵循联单和清运卡制度,车辆出场前经除泥、保洁清洗。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⑤由于工程开挖,引起表面植被损坏,使裸地在雨水的冲刷下容易引起水土流失。为防止水土流失,应做好临时占地的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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