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团学干部考核条例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对我系团学干部的管理和培养,充分调动我系团学干部的积极性,使我系团学干部准确履行职责,创建优良的工作、生活、学习作风,树立我系团学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我系基层学生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特制定本条例。(二)考核对象: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班级团支书、班长。(三)考核的内容:考核分客观方面和民主评议方面。客观方面包括思想素质及政治态度、个人日常生活、部门工作及个人工作能力、学习态度及成绩;民主评议方面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四)考核的表现方式:考核结果以分值形式表现。每学年考核1次,学年考核得分=客观方面分+民主评议分。(五)考核结果分:不称职,称职,良好,优秀。考核细则A客观方面(一)思想素质及政治态度(基本分10分)1、对党的认识:积极学习党建知识。主要体现在思想积极向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积极分子+2分、党员+4分。2、对于党团活动的态度:积极参加党团活动。无故缺席1次-3分,无故迟到1次-1分,累计请假3次-2分。(二)个人日常生活(基本分15分)1、纪律方面:严格遵守校纪院规。凡违反者,被通报批评的1次-5分。2、宿舍文明建设:学生干部在宿舍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其所在宿舍在校院检评中不合格的将给予扣分,第1次分别-2、-1分,第2次分别-4、-2分,3次及以上者取消参评资格。3、出勤率:所有学生干部在应参加的工作会议及活动中,不得无故迟到与缺席。无故迟到1次-1分;无故缺席1次-3分;累计请假3次-2分。(三)部门工作及个人工作能力(基本分20分)1、各学生干部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岗位,积极开展工作。每经过批准后组织开展一项活动,主要组织者+4~5分,其余+2~3分。活动计划迟交(一天1分);计划不按要求书写(1分)。活动总结迟交(一天1分);总结内容过于简单、笼统(1分)。活动情况登记表迟交。(一天1分)。2、各学生干部应及时到位落实上级组织要求,未完成任务者-3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须自动辞职。3、各团学干部要做好工作记录,系组织部每学期检查1次,详实的+5分,较好的+3分,较差的-3分,不上交的-10分。4、根据上级组织指示,要求各团学干部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交的其他材料,未按时提交的每次-2分;缺交的每次-5分。(四)学习态度及成绩(基本分15分)学生干部应保持良好成绩,争取获得奖学金。获奖学金一等+7分,二等+5分,三等+3分;有一门未一次性通过的每门-2分。B民主评议方面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本方面总分40分,每个考核项10分,民主评议方式:由秘书部对辅导员、系团学干部、各班团学干部进行不记名试调查评分。(一)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要求学生干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工作素质(10分)要求学生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在同学中开展工作。3作风素质要求学生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的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4品德素质要求学生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同学的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力水平(10分)1组织决策能力要求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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