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副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一般安全: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医疗安全: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院安全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