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对扶贫办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报告的说明根据《柳江区审计局关于柳江县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的专题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映,我办于2016年实施贫困村屯级道路建设项目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对此,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人员对所有项目进行自查和整改。现将情况说明如下:一、对于存在问题的情况说明(一)关于“为规避财政评审,拆分工程”问题的说明2016年,我办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贫困村屯级路建设的工作部署,(140个项目,)。由于资金下达总体较晚,大部分资金在7至9月份下达,最后一笔在10月31日下达,加上雨水较多,我办实施的屯级道路建设项目推进也比较缓慢。特别是在下半年,自治区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每月进行排名,对排在全自治区后20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排在后10名的要对县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资金不按要求进度拨付的将扣减下年度项目资金。鉴于我区工作量大,加上时间较紧,如果完全走财政评审程序,项目难以如期完成年度任务,我们的工作压力很大。对此,我办也多次向上级扶贫部门口头反映这一客观困难,而上级的答复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改委扶贫办关于加快推进屯级道路等四类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2号)规定:对于点多面广、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开展财政评审。各地要灵活处理,加快进度”。为确保屯级道路建设项目和资金拨付在2016年12月如期完成,周边部分县区也将单项项目资金控制在50万元以下,这样可减少审批环节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为确保我区屯级道路建设进度,我办也将单项项目资金控制在50万元以下。2016年10月,我区屯级道路建设进度排在全区倒数第16名,受到自治区通报,之后,我办通过倒排工期,强力推进,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年度任务。另外,由于上级不是一次性下达年度资金量,而是分多批次、多个时间段下达,我办综合考虑年度脱贫目标任务,以及平衡各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要,上级每下达一批资金,我们就及时研究安排项目资金计划,以便及时组织实施、不知后面还有什么资金以及资金总额。比如报告中提到的里雍龙团上石汗至下冲麻屯级路修建工程,于2016年10月9日我县从2016年政府新增债券中安排30万元,重点修建该道路泥泞、路面积水严重,人行和车辆困难路段,;2016年12月初,自治区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我办经研究决定:从该批次资金安排36万元用于修建里雍龙团上石汗至下冲麻屯级路1公里。其他两条类似上述情况(①,投资额86万元;②,投资额58万元)。(二)关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问题的说明根据柳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政府新增债券扶贫开发屯级道路建设资金计划的通知》(江扶领字〔2016〕14号)的批复,计划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修建里雍镇龙团村上石汗至下冲麻屯3公里的天然砂砾路。项目立项后,我办组织技术人员到实地测设,当时有一段700多米泥泞机耕路,越野车无法通行,当地群众迫切要求将该路段硬化,经与村干部协商后,一致认为:要优先硬化700多米路面积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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