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协会年终工作总结老年人协会年终工作总结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老年人协会年终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按照区老协的工作安排重点,认真组织村、社区的老协组织成员学习了《老年法》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文件精神,以及乐府办发﹝2015﹞40号《关于印发xx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等优惠政策。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宣传和庆典活动,各社区、村还普遍建立了以老年人为主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倡导文明,调解居民纠纷,对维护社会和谐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架起了老年人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把老协组织真正办成“老年人之家”。一、老协基本情况大佛街道办事处老协1个,会员13人。村、社区老协6个,会员718人。2015年新增会员48人。本辖区60周岁以上老人2208人,其中60—80周岁1795人,80—90周岁361人,90—99周岁45人,100周岁以上3人;二、党政重视,老协工作落到实处我街党工委、办事处非常重视老年协会的各项工作,并把协会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坚持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专门研究解决街道老年协会的活动内容和活动经费问题,并把老年协会的工作纳入了办事处综合目标考核,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事处老协和社区、村老协组织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了实处。三、认真开展学法和各项优老政策的宣传活动大佛办事处老协认真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乐府办发﹝2015﹞40号《关于印发乐山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的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各级优惠老年人的政策,以“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等为内容,以社区、村活动小组为单位,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乐府办发﹝2015﹞40号《关于印发乐山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充分发挥老协桥梁作用,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激发老年人的工作热情,使其能发挥余热,更好地为我处四个文明建设服务。我处老协根据老年人的特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适合老年人的各种文体活动。一年来,我们坚持在“元旦”、“春节”、“国庆”、“九九”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活动自编自演许多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深受广大老年群的高度赞誉。五、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为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真正把老年法规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为2262位退休老年人提供年审服务,年审服务面达100%,同时按规定对退休干部、老年优抚救济对象的各项待遇落到实处,从无拖欠的现象发生。二是对城镇68位“三无”老人(每月每人发570元,合计发放465120元)和农村分散供养的3位“五保”老人(每月每人发310元,合计发放11160元)按时发放生活费,并对3名百岁每年慰问走访二次(每次每人300元合计发放18000元);对80—99岁以上的389人高龄老人按时足额兑现高龄补贴费139500元。表彰模范老人13人,并发放(1000元)的奖品。同时还为机关13名退休干部和社区、村老协每人免费订阅了一本中老年人实用手册。今年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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