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欧地产商业管理中心
福州王庄商业广场招商提成(激励)方案
为了按时、按标准完成公司开发的商业项目的招商进度、提高团队协作的效率性、全面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规范公司相关奖励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及奖励内容
适用范围及释义
本制度适用世欧地产商业管理中心所有员工,具体奖励对象包括如下:
◎招商人员
◎后勤人员
◎其他
本制度中所指招商业绩的界定是指所租商铺的全额定金为准。
结算周期:以月为周期,每月结算一次,随同基本工资一同发放(特别说明除外)。
4、所有提成奖励均含税。
二、原则
1、高效有序,公平共享!
2、积极向上,奖罚分明!
3、多劳多得,区别对待!
三、奖励内容
奖励内容:以招商形式出租铺位或商场的业绩的提成;
奖励提成分类及分配人员示意图
提成奖励
招商专员招商经理招商主办后勤人员
第二章:自持物业(自有商铺)出租奖励方法
一、奖励对象
◎招商人员
◎后勤人员
◎其他
二、奖励方法
(一)主力店招商奖励(百货、超市、影院、溜冰场、电玩城、大型酒楼等面积超过1500㎡及以上)
基于商场前期定位工作和主力商家的招商难度大,主力商家招商奖励的对象为参与主力商家招商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招商经理、招商
主办和招商专员。奖金于我司与主力商家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按如下两个方案中的其中一个方案进行发放。
方案一:额定总奖金为8万元人民币,各职位人员分配如下:
分配人员
招商经理
招商主办
招商专员
¥8万元
40%
30%
15%
当我司与主力商家签订合同时,公司对招商工作人员进行定额¥8万元的奖励,即招商主任的奖励=¥80000万×30%=¥24000元,其他职位人员奖励依此类推。
方案二:奖励金额为我司与主力商家签订合同时约定的首月合同租金总额的28%,各职位人员分配如下:
分配人员
招商经理
招商主任
策划主任
招商专员
分配比例(签订主力商家时约定的首月合同租金总额的28%)
12%
8%
4%
4%
例:当我司与主力商家签订合同时约定的首月租金总额为¥300000万,则整体奖金金额=¥300000元×28%=¥84000元,其中招商主任的奖励=¥300000元×8%=¥24000元,其他人员奖励依此类推。
(二)商铺招商奖励
为规范奖励行为,同时严格控制管理成本,铺位出租奖励的基数以整体招商业绩为对象进行计提,提成比例为招商业绩(合同首月租金总额)的30%,具体分配如下:
分配人员
招商专员
招商经理
招商主任
策划主任
后勤人员
分配比例(当月招商业绩的30%)
15%
%
3%
3%
%
注:1)招商人员的提成是以其当月招商业绩为基数进行计算。
2)当招商经理、招商主任直接参与招商,其的提成奖金与招商专员相同,不进行重叠计算,即为合同首月租金总额的15%,奖金盈余部分营销部门内部另行协商解决。
3)若各职能部门人事发生变动,各职位的提成分配由营销部门内部协商解决。
例:某月招商部招商专员A当月的招商业绩(合同首月租金总额)为¥10000元,则整体提成奖金为:¥10000×30%=¥3000元,其中招商专员的提成金额为:¥10000×15%=¥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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