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协议贵州理工学院人事处贵州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协议甲方:贵州理工学院乙方:身份证号:为保证甲方人才工作顺利实施,实现甲乙双方责权利的统一,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贵州理工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第一条服务期限乙方在甲方服务期为捌年。服务期自贰零壹年月日至贰零贰年月日止。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乙方在服务期内必须全职在甲方工作,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在学院/部门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年度考核、四年中期考核和八年服务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第三条权利和义务(一),对乙方进行管理。、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1)科研启动经费:乙方填写科研启动费申请表和科研启动费申请书,经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人事处、科技处审核,报请分管人事处、科技处的校领导审批后立项;科研启动费发放到个人账户,并由科技处按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2)安家费:乙方到校工作后,甲方为乙方发放安家费人民币万元(¥元)安家费在乙方正式签订服务协议后次月支付总额的60%,剩余40%按照学校考核要求,在服务期内考核发放。(3)博士津贴:享受《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文件中规定的人才津补贴,校内津贴按100%配套。(三)、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在聘期内享受相关的校内津贴。(四)、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一)乙方在服务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解聘,并解除本协议。(二)乙方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研究同意后乙方可辞职。(三)因甲方不能履约而导致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甲方无法改进的,乙方在三个月期满后可辞职。(四)服务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而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第五条违约责任(一)因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解除本协议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一次性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安家费、住房补贴费及所得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已物化的部分,必须将物化设备或资料交还甲方相关职能部门。(二)因本协议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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