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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药监局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回访制度.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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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回访制度为贯彻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提高监管效率,前移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关口,结合陈仓区食品生产企业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一、约谈回访目的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区局对巡查过程中发现食品生产企业存在不合格项且没有及时整改时,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强化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要求其认真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约谈后回访可以切实落实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有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约谈范围和内容 (一)约谈范围。食品生产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约谈:一是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且在限期整改里未整改的;二是发现存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单位作出处理或行政处罚前;四是有关情况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我局认为需要约谈的;五是其他必要的情形。 (二)约谈主要内容:一是通报违法违规事实及其行为的严重性;二是剖析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三是告知整改的内容和期限;四是督促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五是其他应约谈的内容。 三、参加约谈人员参加约谈人员包括主要局长、分管副局长,食品生产股股长,必要时可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被约谈单位人员应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它相关人员。如有关人员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约谈的,应向区局书面请假。 四、约谈的主要内容 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 2、对被约谈单位提出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要求;3、向被约谈单位通报将要做出的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4、对被约谈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5、听取被约谈单位意见及建议;6、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 五、约谈程序 (一)约谈准备 1、食品生产股提出约谈建议,分管领导审定,确定约谈日期; 2、食品生产股整理被约谈单位的有关情况,准备约谈基本内容; 3、书面通知被约谈单位。在约谈前将《食品生产企业约谈通知》(附件1)送达被约谈单位,告知约谈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约谈主要事项等,被约谈单位收到通知后将回执交回。 (二)实施约谈 1、向被约谈单位介绍约谈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2、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介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要求; 3、通报对被约谈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要做出的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 4、警示教育; 5、听取被约谈单位对其存在问题的认识,对监管部门将要做出的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的意见,以及其它对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 6、食品生产股现场记录约谈情况,填写《食品生产企业约谈记录表》(附件2),参加约谈双方人员签名确认。原件由食品生产监督股归档保存,复印件交被约谈单位及参加约谈其它相关单位。 (三)约谈结束 1、被约谈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贯彻落实约谈要求情况书面上报区局; 2、食品生产股将约谈记录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六、约谈回访约谈结束后,区局将在一定时间内对约谈企业进行回访巡查。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针对约谈所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现场核查。(一)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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