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社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补偿失业有救济参加社会保险是《宪法》和《劳动法》赋予每个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也是每个人对自己应尽的责任。对自己尽责就是保证自己一生无论在何时何种情况下都能应付人生出现的种种危机和风险。一、什么是社会保险?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减少劳动收入或无劳动收入的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是一种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我国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参保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三、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是: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的为员工投缴社会保险费,同时承担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给付责任。四、社会保险具有哪些性质?强制性:由国家立法,强制用人单位与员工履行参保责任。保障性:保障参保者达到享受社会保险条件后的基本生活。福利性:保障所有公民在遇到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各种风险时,都能从国家、社会、用人单位获得一定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五、社会保险资金的来源渠道:国家、用人单位、公民个人。六、社会保险包含的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个项目。(一)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后若死亡的,按规定享有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以及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医保卡账户支付,不足由个人承担。(三)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失业期间,可在规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享有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同时还可领取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致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力的,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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