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面试须知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等所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封闭期间,若发现考生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考试资格。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并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场,在报到规定时间内未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等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重复一遍题目,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面试结束后,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人选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八、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九、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其他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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