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佛乡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切实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保证社会公众和管理相对人及时了解我乡工作动态和各项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开佛乡设立新闻发言人,由乡党委指定专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负责开佛乡对外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主持召开开佛乡新闻发布会议,负责审查开佛乡对外发布的新闻和重要信息稿件内容,代表开佛乡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应邀参加市政府和有关单位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三、 开佛乡根据工作和公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开佛乡重大工作部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社会敏感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 四、 每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由新闻发言人召集有关办公室研究确定后报乡班子会议审定。原则上每次新闻发布会确定一个主题。 五、每次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包括发布新闻和记者提问)根据内容和需要具体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小时。 六、新闻发布会的参加人员除新闻媒体记者外,根据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由新闻发言人确定。 七、新闻发布会由开佛乡办公室牵头承办,各有关办公室和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协办,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为联络员 八、开佛乡日常的新闻报道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新闻发言人把关。未经新闻发言人批准或授权,乡政府各办公室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其他乡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也应于事前向新闻发言人征求意见。 九、由新闻发言人牵头把关,办公室负责组织,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公开《开佛乡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有关内容。 十、新闻发言人外出期间,需指定合适人员代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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