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杭育用自由的方式寻找自由老船木家具图片李杭育说,他的名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不是说做事情没有长性,而是不管在哪个行业里都要有所建树。于他的写作而言,的确如此。从寻根文学,到《公猪案》的“自由”,他一直在践行着这一“名言”。当然,践行的过程中,他觉得最好的状态是:愉快地做着你喜欢做的事,最好这个事对社会还是有价值的。20年前的文坛,提到杭州就要提到李杭育。作为江南作家,李杭育在他颇负盛名的葛川江系列作品中以静态描写见长。他写葛川江的气势、写山野的风景,在南方文学偏于柔弱纤丽的格局里,加入北方血统的刚劲风骨,他笔下的葛川江粗犷、硬朗,有水乡传统的野性和当代巨变的气息。那时的李杭育被称作“寻根派”的代表作家,他觉得这个定位也准也不准。“说它准,因为它是当代文学史上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况且当年我本人也写过文章对此推波助澜。说它不准,是因为它有一定的误导性,容易让人望文生义。对于八十年代我们这代中国作家来说,另起炉灶就是要脱离意识形态语境回到文学的自身,进而是人类生活的本真。从这个层面上讲‘寻根’才有意义。”“成名早有个坏处,容易自己被自己框死。”李杭育说自己写小说是从大学开始的。“我读的是77级杭大中文系,那是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当时班上的同学素质很高,有的发表过诗歌,还有的精通外语。我刚进大学的时候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我想我们这个年纪还没有人发表过小说,就开始了小说创作。不到一年,我的处女作《可怜的运气》就在《西湖》杂志发表了。之后1979年一年时间我在浙江两个文学刊物《东海》和《西湖》上发表了大概六七篇作品。还和我的哥哥李庆西合著小说《白栎树沙沙响》发表在《钟山》杂志上。”整个大学期间,李杭育创作小说大概有30万字。毕业后的第二年他就成为了中国作协的会员,接着1984年又获得全国的奖项。都说“出名要趁早”,但这在李杭育看来并非如此。在他看来出名早是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我曾跟朋友聊过这个话题。我当时说,你出名早,也等于是早早地就跟自己过不去了。已经在某个高度,会让你骑虎难下。其实成名容易让人背上成功的包袱,被别人给你做的标签框住,框死。不仅别人那样认定你,久而久之你自己也可能这么看自己了,这就很可能忽视了其他的可能性,放弃了其他的探索,表现出守成的,甚至是保守的倾向。”这一时期的李杭育可谓是“名利双收”,可他觉得再想突破自己,超越自己,谈何容易,所以李杭育觉得自己没有把握再往上走,索性就不写了。而这一停就是二十年。“《公猪案》这个小说的意义的着眼点在于人和动物相互依存的情感。”二十年后,他又“重操旧业”推出新作《公猪案》。《公猪案》主要讲了相隔一百五十年的三个猪倌和三头公猪的故事,以此表现人和猪的相依共存,却又不得不在这无尽的生殖和杀戮的循环中彼此反叛,由此揭示人性中的“猪性”和“猪性”中的人性。“这是我写过的最自由的一部小说。”李杭育说道。“为什么这样说呢,”李杭育思索了片刻,“我写小说有三十多年了,知道小说有很多规矩。写这部《公猪案》,我不怎么守规矩,很自由,甚至还‘偷懒’、‘耍赖’。把三个时代的三个猪倌都取名叫来福,既有获取紧凑和凝聚力的用意,实在也很偷懒。还有,某种场面我不愿写,觉得写出来也没啥意思,我就耍赖了,让主人公替我去梦游了。所以我说这是我写过的最自由的小说。不被陈规框住,你就自由了。”这种自由给他带来了快乐,10万字的长篇小说,提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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