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工作合约甲方: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乙方:为鼓励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在职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甲方根据外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为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工作合约:。。(有关规定见《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管理条例》)。。,对重大研究课题,可请学院为乙方提供课题启动费。:,或1项A级和B级成果的论文。。。(注:学术专著和译著的学术级别是否合格,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此外,乙方还须为全院师生作一次以上公开的学术讲座,同时亦须积极参加或组织研究中心及其下属各研究室的活动。上述合约一经签订即生效,双方共同遵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合约有效期两年。期满后,如乙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约。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外文学院办公室存档一份。本届聘期从2011年6月1日到2013年5月30止。甲方:外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盖章)乙方:(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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