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乐商银〔2007〕94号关于印发《乐山市商业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支行、总行营业部:为防止利用乐山市商业银行进行洗钱活动~规范乐山市商业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结合乐山市商业银行实际~制定《乐山市商业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认真遵照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部报告。特此通知。二00七年七月十三日主题词:会计出纳印发通知抄送: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会计出纳部~稽核部商行办公室2007年7月13日印发,共印18份,乐山市商业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利用乐山市商业银行进行洗钱活动~规范乐山市商业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乐山市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第三条乐山市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当对下属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乐山市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乐山市商业银行各级机构人民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第二章大额交易报告第六条乐山市商业银行反洗钱大额交易数据由总部通过系统自动提取并报送~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第七条乐山市商业银行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乐山市商业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乐山市商业银行按照第,二,、,三,项的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第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可以不报告:,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二,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三,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四,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五,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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