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FD--2008前言为认真贯彻电力行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发电公司防污闪专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预防污闪事故发生,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的手段,提高通信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和电路性能符合技术标准,为电网管理、电力调度、企业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会英本标准审核人:徐全义本标准批准人:康龙本标准于2008年4月首次发布。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发电有限公司标准防污闪技术监督管理Q/KFD--200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防污闪专业技术监督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电力法》GB/T16434-1996《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污秽等级划分标准》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安生[1996]430号《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防污闪技术监督管理是对防污保护装置进行试验、检测以及对试验、检测结果的分析,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证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4发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检测站的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全省的防污闪监督检测工作。,参加省电力行业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检查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本地区系统情况及有关要求,提出本单位有关防污闪的改进、大修工程项目及反事故措施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防污方面的措施情况进行技术分析,提出加强与改进的措施,并配合省防污专责工程师共同组织实施。,组织与指导本地区开展科学试验与技术攻关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及行之有效的防污保护措施。,配合省防污专业专责工程师办好专业技术培训班。,以此来检验并不断改进防污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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