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集小学食堂的情况说明北岭镇中心学校: 根据中心校会议要求,现就刘集小学食堂的有关事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1、学生食堂由我校自主管理经营,自负盈亏,结余或超支部分由学校自主支配、解决,不存在利益分配现象; 2、学生食堂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均按照要求办理健康证,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存档与上墙粘贴同步,各项记录按照要求严格落实; 3、设施设备:学生食堂的房屋、蒸箱、电锅、留样柜、零碎炊具、消毒柜、电冰箱等物品均有学校自主购买或中心校配发,无任何欠账; 4、就餐人数:全体学生共230人均在校就餐; 5、收费标准:教师、学生的伙食费为每学期400元,师生同价; 6、就餐标准:师生共同就餐,食品种类相同,不存在教师单开伙,吃小灶现象; 7、食材采购:由学校刘奎会计,教师代表孙延春共同负责; 8、财务管理:学校食堂设立专门的现金流水账,由刘奎会计负责每日食材支出; 9、账目核算:学生食堂财务支出每月核算一次,参加人数至少为6人,核算结果及时向教师公布,做到了公开、透明;10、学生食堂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按照工作规程操作,不存在上级明令禁止的现象。北岭镇刘集小学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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