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惠东县安墩镇石珠村下围、船坑排村道路面硬化工程投标,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二、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申请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申请时提交有效的委托证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三、招标项目的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实地勘察,发包人给予配合。投标人应按照安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安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并于报名后第二天起二个工作日内(即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2月21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惠东县安墩镇财政结算中心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6200元(开标时需提供保证金回执原件),携带报名材料方可参加报名,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处理,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本工程中标价5%)确定。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向发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工程中标价5%)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应按照安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10:40时)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开标地点参加开定标会,届时投标人需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量计算稿,方可参加开标定标会,逾时或未提交所需资料者视为自动弃权处理,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次投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作为评标方法,投标人一经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投标书必须装袋密封,并在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签章。投标书填写须用打印版,工程报价、工程名称、工期等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得遗漏,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投标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关闭手机,不得喧闹,不得阻挠其他投标人投标,不得影响投标主持人的投标工作,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公示结束5天内必须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7天内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均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不同意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对于中标结果有异议者需于中标公告公示期间提出,否则视为无效。中标人须在施工现场配备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施工,建设单位将随时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列入安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被列为“黑名单”的企业,安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情节严重情况将限制其参加本镇区域内的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6个月到3年的惩处):投标人报名后,累计2次不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报名后,累计2次不参加投标的。恶意低价竞投、串通竞投的。投标人中标后,不领取中标通知书、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建设工程质量差的。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10:40时开标地点:安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其他注意事项:(一)、投标单位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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