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方案工作报告《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聚焦的5大农村改革领域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被摆在首位,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更是被放在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位。该方案旨在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产业研究室主任张元红看来,《方案》重在部署农村的综合改革,而土地制度影响深远,财政补贴、价格支持等政策,短期可能会有变化,但一旦定下来,就会在较长时间内不变。同时,农村土地制度也是农业经营体制、农业支持政策等的基础者,xx届三中全会后,在农村改革上,发了很多改革意见和方案,后面还会有意见方案出台,此次方案是起综合性指导作用的。叶兴庆强调,农村单项改革很有必要,但农村改革一些共性问题,共同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需予以明确。完善宅基地制度张元红表示,相比此前的一些文件,《方案》在两方面提得更明确:一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界定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产权主体。二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及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方案》指出,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村“三块地”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土地征收如何推进?哪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宅基地怎样流转?《方案》也明确了方向。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三块地”改革试点明年结束叶兴庆说,xx届三中全会要求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三块地”改革的共同方向就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改革方向,也是基本要求。“对农民而言,其财产权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村的土地。”叶兴庆说。眼下,“三块地”改革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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