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的审计报告.doc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审计处审计报告2003年第01号被审计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办产业管理处审计项目:2002-2003年度经济合同的审计关于对校办产业管理处2002-2003年度经济合同的审计报告学院:为促进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防范经济风险,根据学院2004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和审计通知书(2004〕第1号要求,审计处组成审计组于2004年5月12H至5月28H,对校办产业管理处2002-2003年度(包括在以前年度签订但在2002-2003年度完成的经济合同)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在审计过程屮,审计组得到了校办产业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2、概况我院现有校办产业8个,分别是:华北水电学院监理中心、河南华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河南华水机械施工基础处理公司、华北水电学院培训屮心(江河宾馆)、河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出版社郑州发行站(大禹科技书店)、华北水电学院轻型印刷厂、华丰岩土工程公司。企业依托学院学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经过十儿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在工程监理、监理培训、勘察设计、地基基础施工处理等方面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2002-,有力地支持了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江河宾馆(培训中心)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与招标公告不符。审计发现,《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中规定“江河宾馆每年向学院上缴85万元”,未能反映岀招标公告屮第五条即“根据现有条件,应聘人自己测算上缴指标,年递增率按5%,分年度上缴”的要求。对于上述承包形式的变更,没有当时招标委员会的书面认可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2、部分企业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上缴指标,审计发现,《基础处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规定“2003年12月31日前交6万元”,《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规定: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之前两次上缴,每年85万元,截至审计结束之日,基础公司未按时上缴指标,(不含装修引资返还款8万元);3、合同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部分承包经营合同中规定,除完成上缴指标外,剩余的净收入要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奖福基金等。但审计发现,市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致使其成为一种形式。如《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第5条规定:“超额指标由经营负责人按规定比例支配,其屮发展基金30%、福利基金30%、奖励基金40%”,但由于产业处无法掌握其经营情况(帐务核算不在产业处),江河宾馆是否提取、提取是否正确,产业处无法控制,从而容易造成学院资产的流失;4、个别企业缺乏承包经营合同,指标上缴讨价还价。审计发现,校办产业8个企业屮仅有5个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其他3个企业均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上缴协议,指标上缴讨价还价,致使每年上缴指标的完成缺乏强制性;5、部分合同内容不够严密、条款不够完备。审计发现所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屮,仅有一份合同参照《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范本》来签订,《文印室承包经营合同》(副本)中对于上缴指标日期的打印错误直接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公章,《水利电力出版社郑州发行站(大禹科技书店)经营协议》屮对双方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未作明确规定。三、审计意见和建议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学院合同管理现状,审计组提岀如下建议:1、 补充或重签《江河宾馆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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