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桐屿街道办事处文件桐政〔2013〕25号桐屿街道办事处关于明确桐屿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规定的通知机关各办、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桐屿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线管理”、“分级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职责,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二、根据“分级、分线”管理的工作要求,各级政府与行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共同责任。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领导分线负责的机制,党工委书记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领导人,办事处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党工委副书记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联系人,分管工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工作责任制。四、街道领导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工负责。(一)街道办事处主任是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每年至少主持召开4次以上街道安委会成员会议,对事关全局性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每年至少2次以上带队检查辖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二)分管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副主任的工作职责:1、协助主任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受主任委托定期主持召开街道安委会会议,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协调解决街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2、督促各片、各线落实街道办事处、街道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3、指导、督促分管片、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分管片、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做好分管片、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三)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分管片、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街道的总体工作要求,指导、督促分管片、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分管片、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定期听取分管片、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定期检查、监督分管片、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3、负责做好分管片、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五、街道安委会代表街道办事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在各自管理的领域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街道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各驻村干部对所驻村(居)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1、工业发展办: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烟花爆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监察及相关事故的报告,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各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企业、个体户进行整治,对不服从隐患整改的企业、个体户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安委会要求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的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分管工业领导责任人:工办负责人2、农业发展办:负责农业、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商(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第三产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消防安全工作;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安全管理;农业用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领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安委会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的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分管农业领导责任人:农办负责人3、城建城管办:负责废弃矿山的安全管理;负责在建工程和村民建房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建筑、重点工程、春运工作等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领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安委会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的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分管城建领导责任人:城建办负责人4、政法办:负责出租房、外来人口安全检查管理及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公复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管理及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做好相关领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参与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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