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制造厂)
(方案一,适用于合资举办制造厂项目)
目录
序言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产品; (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注: 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
第三章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
%
.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
乙方:.
:
……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条办理.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乙方责任:
,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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