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报送福清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函省局食品处:现呈上《福清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请审示。福清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根据2月17日全国质检系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电视电话会议及《福建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福清局立即研究部署贯彻措施,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总局部署及省局要求,结合福清局辖区进出口食品(包括烤鳗、虾、蛋制品、蔬菜、其它水产品、小食品等)特点,在地方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坚持检查与整改、整顿与帮扶、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监管水平为目标。全力抓好“四查、三整、五加强”,认真组织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大检查,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以及检验检疫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严厉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落实“重在预防、有效监控、快速反应”的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加大工作力度,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三结合”――与促进企业提升水平相结合、与帮扶企业渡难关相结合、与提升检验检疫监管水平相结合,并推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在进出口食品安全方面切实落实责任,促进福清局辖区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辖区进出口食品的检验监管,进一步提升辖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一)企业诚信意识和质量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得到根本遏制。(二)大力促进辖区烤鳗、虾、蛋品、蔬菜等产业发展,辖区出口烤鳗、虾和蛋品加工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检验监管水平居福建局系统前列。(三)食品安全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进一步发挥在保证出口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中的主导与协调得到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推进。(四)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质量得到提升,辖区进出口食品不发生大的质量事故,%以上。三、领导小组组长:郑向东副组长:陈金辉成员:综合科、食检科、动植检科、办公室、江阴港办、综技中心相关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食检科。(职责分工及人员安排见附件1)四、整顿任务与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7日-3月30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电视电话会议,成立福清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订福清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全面启动福清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组织由福清市政府、食品加工企业参加会议,宣贯省局食品安全整顿会议精神,布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走访辖区进出口食品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二)集中整顿阶段(3月6日-11月底)重点是开展“四查、四建、四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顿对象: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和进口食品收货人。主要任务:一是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是否建立了完整的质量档案,重点检查原料采购与检验记录、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产品出厂检验与销售台帐、问题产品处理及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等;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原料基地、使用添加剂进行了备案或注册;检查企业能否持续符合出口卫生注册登记要求,要严格准入门槛,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及时跟踪。检查可采取企业自查和检验检疫机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主要由江阴口岸负责进行,并以此为抓手敦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和召回体系。三是完善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进一步规范辖区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将辖区进出口食品企业纳入统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按照不同的信用等级进行管理。四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失信惩戒机制。继续推进“通关单联网核查”,配合省局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进出口食品口岸逃漏检核查体系,防范和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加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加强对失信企业监管,落实进出口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进出口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落实省局出台的《强力帮扶企业共渡难关16项措施》、《全力促进福建省品牌农业金奖企业加快发展措施》及福清局《强力帮扶企业共渡难关50条具体举措》等帮扶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帮扶企业提升自检自控能力,积极推荐对欧盟、美国注册,扩大出口渠道;开展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实施监测,围绕“降、快、促、先、优”,最大限度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整顿工作,建立完善分类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整顿重点:出口水产品(包括烤鳗、虾制品及其它养殖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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