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
推广实施计划
(2010年上半年)
二〇一〇年三月
目录
一、系统介绍 3
二、系统实施条件 5
三、实施运行步骤 5
四、系统相关 10
五、附件材料 11
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参考清单 12
一、系统介绍
广东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从2009年起,省交通运输厅以交通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技术保障,遵循“统一效能、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逐步开发、建设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将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五个执法门类,集案件办理、移动执法、执法监督、绩效考核、信息服务五大功能于一体,能有效解决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避免现有交通执法门类信息系统各自为政、数据无法共享的弊端,促进我省交通执法信息化、科学化。
2009年8月,广东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一期(公路执法子系统)开发完成,在肇庆市开始试运行,并与全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省市电子纪检监察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经过6个月的系统试运行,信息系统基本满足交通执法业务需要。于2010年1月5日,项目顺利地通过了验收。
全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网络建设暨电子监察现场会
会议肯定了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会议明确了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并对下一阶段系统建设工作做出部署。省厅相关领导对省、市、县三级交通主管部门如何做好系统建设及推广工作进行了部署。
1)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五个交通执法门类,以广东交通数据中心为核心,建立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作体系,是一套适用于全省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日常执法及内部管理工作的信息系统。执法信息系统是全省数据集中的应用系统,服务器部署在省厅机房,各单位通过运政网或无线接入方式访问应用系统。其主要功能如下:
(1)案件办理。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原有五大执法门类,构建统一、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支持案件办理、视频监控、执法监督、统计分析的全过程管理,支持本系统
与其他行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建立交通综合执法电子地图平台,建立执法基础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
(2)移动执法。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利用3G网络的数据传输优势,增加移动稽查功能,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现场信息查询、案件信息录入、现场文书制作等功能。
(3)执法监督。执法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实时采集每一项执法案件办理过程的信息,实行同步全程监督。内容包括:综合监察、过程监察、异常监察。综合监察主要是全面综合各市(县、区)行政审批的办理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统计分析和综合查询,随时显示和提供最新的动态数据;过程监察主要是对每一项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审核、处罚、结案等环节全过程监督:异常监察主要是对案件出现异常情况实施的监督。
(4)绩效考核。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量化标准,自动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绩效进行打分、考核和排名,强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5)信息服务。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对内提供与执法业务相关的各种信息,执法人员可以快速查询车辆船舶、经营业户及驾驶人员的相关信息,对外建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网,社会公众可以查询案件处理情况、相关政策法规。
2)系统说明
移动稽查子系统:系统采用3G数据传输优势,为执法现场外勤执法人员提供办理现场执法业务的功能。
案件办理子系统:实时共享现场执法信息,为违章处理中心内勤人员、审核人员提供办理公路路政案件、运政案件的功能。
执法监督子系统: 系统建立一套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为执法监督人员提供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案件进行实时分类监督的功能。
系统管理子系统:充分考虑了全省各地交通执法业务差异,系统采用灵活的可配置性、易扩展性的设计机制,为系统管理员提供了案件办理流程、审核流程、文书模块等配置功能。
3)其它数据接口
与运政系统的系统接口:系统每30分钟与运政系统进行一次数据交互,完成车辆、经营业户、案件信息等信息的交互,并进行相应的业务协作。
与监察局的系统接口: 与地市监察局监察系统每天进行一次数据交互。
其它终端设备的接口:系统为执法机构电子屏幕提供案件信息,更新频率为每4小时/次,可扩展到其它终端设备。
方便地与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数据接口可根据后期的需要进行扩展。
4)对各地市执法业务差异的支持情况
流程可配置性:可根据各地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配置满足各地市实际需要的独立操作流程。
文书模块可配置性:根据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要求,定制各地市文书内容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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