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今天,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下。一、2008年由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二、充分认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2007年8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国广大教师提出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殷切希望。他特别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广大教师要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师德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百年大计,教育为根本;教育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素质,师德最重要。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意义。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根本性转变,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的伟大使命。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质量。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对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师德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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